篮球比赛挥肘-篮球过分挥肘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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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篮球的犯规规则共有多少?各种犯规动作是什么?

2.进攻犯规和阻挡犯规有什么区别

3.篮球比赛中如何判断阻挡犯规还是带球撞人

4.篮球裁判的判罚尺度与注意事项(1500字左右)

5.求裁判在表示球员犯规时做的动作及含义(篮球)

篮球的犯规规则共有多少?各种犯规动作是什么?

篮球比赛挥肘-篮球过分挥肘动作

犯规有:防守犯规和进攻犯规两类,主要犯规判断依据是双方球员侵入对方合理空间的程度,以及发生身体接触的先后,如阻挡犯规,拉人,推人,撞人、抱人、打手,掩护犯规等,对身后犯规要重罚。

违例有:出界,3秒,28秒,走步,回场,两次运球等。

判罚有:一方失去控球权由另一方界外开球,罚球,罚出场。双方同时犯规的判争球等。

1、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假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

圆柱体原则

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臂可以在躯干前面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是举起的。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应依据他的身高有所不同。

2、垂直原则

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跳起的上方空间。

队员一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就对此接触负责。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把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则不必判罚。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应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自己扩展更多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中或紧接投篮后伸展他的双腿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3、合法防守位置

当一名防守队员:

·面对对手,并且

·双脚着地时。

他就占据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伸展到他(圆柱体)的上方。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假想的圆柱体内使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

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当防守控制(正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间完成的),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防守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判断一起涉及持球队员的撞人/阻挡情况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跳起、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进侧向或向后的,而不是朝向持球队员前移的。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认为是已经先在接触地点了。

·已经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避免受伤。

在上述任何情况中,应认为该接触是由持球队员造成的。

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也不必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为防守对方队员他可移动。他不得在对方队员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去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以避免受伤。

腾空的队员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他有权落在球场的另一地点,只要在起跳时落地点以及起跳和落地地点之间的直接路径上,在起跳的时间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冲力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在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对方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护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不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是合法的掩护。

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发生接触时,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是非法的掩护。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面的或侧面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以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身掩护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也不必要多于正常的2步。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无球队员推开或移动对方队员躯干的非法身体接触。

阻挡

阻挡是阻碍持球或不持球对方队员进行的非法身体接触。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判罚掩护队员一次阻挡犯规。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他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被移到他的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柱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无撞人半圆区

球场上画出无撞人半圆区的目的是,指定一个特定的区域用于解释篮下的撞人/阻挡情况。

向无撞人半圆区的任何突破情况中,当:

·进攻队员腾空并控制球,并且

·当试图投篮或者传球,并且

·防守队员的双脚在无撞人半圆区内。

进攻队员与防守队员在无撞人半圆区内的身体接触不应被宣判为进攻犯规,除非进攻队员非法地使用他的手、手臂或者身体。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当持球的进攻队员:

·为了获得不公平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这是持球进攻队员的犯规。

当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扩展更大的个人空间。

而“推开”防守队员,这是不持球进攻队员的犯规。

居中策应

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中锋位置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防守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权利。

位于中锋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背后非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防守队员正式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拉人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非法身体接触。这种接触(拉人)可能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推人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分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定义

侵人犯规是:无论在活球或球的情况下,攻守双方队员发性的身体接触的犯规。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脚或将其身体弯曲成“不正确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去拉、阻挡、推、撞、绊对方队员,或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得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去这样做。

罚则

应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处罚)的规定。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的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罚则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在发生双方犯规的大约同一时间,如果:

·投篮得分,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进攻犯规和阻挡犯规有什么区别

打手(非法用手) 拉人(非法用手) 阻挡 推人 带球撞人 过分挥肘 在宣判时,注意自己判罚的犯规性质是很重要的,如果所宣判的犯规性质不对,那么很容易引起球员的不满,也会给裁判长留下不好的印象,显得你对规则的掌握不是很熟练。 说几个容易搞混的犯规的区分方法: 打手和拉人:对于打手和拉人,其实在规则上都属于非法用手的范畴内,但是我们通常把他们分开,因为实际上这是两种不同动作的犯规,我一般的区分方法是,在非法用手中,手与对方接触时间不长的,可能只是一下而已,归为打手,而在非法用手中,手与对方接触时间较长,并有拉拽动作的,归为拉人。其实很简单的。 打手和推人:看起来这两种犯规像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两种犯规,在防守队员挑起封盖时都是经常容易出现的,因此容易在判罚的时候引起争议。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看防守队员的位置,跳起的范围,与对方身体接触的部位,如果防守队员起跳侵入了对方圆柱体,即便手上没有接触,也经常被吹罚犯规,因为他的身体撞到了对方的身体,这个时候,便要吹罚推人,而不是打手。所以,比赛中经常看到队员一脸委屈的对裁判员说我的手根本没碰到他,废话你都把人撞飞了,还什么手没碰到,强词夺理,这就是在封盖中的推人犯规。 带球撞人和过分挥肘:两种犯规均隶属于进攻犯规,而带球撞人主要是指队员躯干上的接触,过分挥肘主要是指进攻队员的肘部动作,注意区分。 带球撞人和阻挡犯规:其实,这是没有学规则的人最难判断的,因为往往那一瞬间的事情是很难说清除的,到底是谁现站在线路上的。但是对于我们裁判员来讲,就好办的多。区分这两种犯规的方法:先要看发生身体接触时防守队员的位置,是否是合法防守位置,那么又如何判断合法防守位置呢?这就比较复杂了,先要判断防守队员是否处于最初合法防守位置,判断最初合法防守位置的方法只有两点,双脚着地和正面面对进攻队员,当进攻队员的进攻路线发生变化时,防守队员为保持合法防守位置必须根据进攻队员路线的变化而移动自身的位置(这就是篮球队员联系侧滑步的原因),在移动过程中,是允许有双脚离地的情况的,如果队员处于合法防守位置,那么在判断发生身体接触是否是防守队员的正面躯干,如果撞了个满怀,那么毫无疑问是进攻犯规,如果只有身体的一侧,或者一部分,那么要看进攻队员是否由于该次身体接触受到了阻碍,如果没有,可以放过,但是如果吹罚,一定是阻挡犯规。 黑马王子 回答时间 2008-05-04 15:12 检举 阻挡犯规 带球撞人与阻挡之间的差距非常的模糊,特别是在双方球员高速运动的前提下,裁判往往是凭借一种职业的敏锐吹罚,并非每一次都可以凭借肉眼观察得毫无瑕疵,这也是球场上一旦出现哨响裁判手势为带球撞人或者阻挡的时候,判罚不利的一方球员几乎都会上前和裁判理论几句的原因。 通常裁判的吹罚的根本原则是位置决定一切,通俗来说,谁先占据有利位置,就会产生对于其有利的判罚。当然,所有篮球规则都会判断产生这种情况下,双方球员是否有手臂或者脚步的推搡附加动作,一旦出现这类动作,就会导致不利判罚。此外,在NBA的空间规则中,如果防守方球员挡住进攻方球员行进路线的情况下,应该留给进攻方球员选择改变方向的时间与距离,通常情况下,这个时间与距离的默认为一步的距离。如果防守方球员就位,并且与进攻方球员保持该距离或者该距离以上,依然发生身体碰撞,判断带球撞人;如果防守球员就位的时候,并没有保持合理距离,可以认定阻挡;这两种情况因为当时的攻防两方的球员都在移动,有时候会因为每一个人的视角不同而产生弱小差异,而且,当进攻方球员高速运动的时刻,即便是留有一步空间也因为惯性无法转向或者停止。 而在NBA的三秒区内,有一条半圆弧的线,以上的带球撞人规则,不适用于该弧线靠近底线一侧的身体碰撞行为。为了鼓励进攻和强化联赛的观赏性,联盟认定在该弧线底线一侧的空间发生进攻持球移动的球员与防守球员的身体接触,不会被吹罚带球撞人,换而言之,也就是该区域内只会产生防守阻挡的判罚,但是该规则的适用前提是进攻方球员无恶意的以及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假设进攻方持球球员利用该规则使用有伤害性的动作攻击防守球员,裁判可以用恶意犯规等关于体育道德以及球场安全方面的适用规则吹罚。 此外,该用于判断带球撞人与阻挡的界定规则,同样适用于判断无球撞人和挡拆犯规,也就是说,距离的条款在攻防双方无球球员的移动中也是有效的,这类判断大多使用于挡拆配合中的上前单挡的球员与防守球员之间的身体接触。只是,与上述的带球撞人对应的阻挡规则的侧重点稍有不同,无球撞人以及对应的阻挡,除了距离问题,更着重与身体接触的时候双方球员是否有膝盖手部的不必要动作。这点规则的来源于很久之前的篮球场地的典故,因为时间长远无从考证,传闻最初的篮球比赛没有专门场地,经常性在舞厅进行,进攻方球员往往利用舞厅内的柱子绕圈摆脱防守球员,这个柱子的作用便是类似于现代篮球的进攻方挡拆球员,而在舞厅的柱子而言,绝对静止不会使用附加动作算计防守球员,而防守球员当对手绕柱准备摆脱时,也不会无聊到企图用手推开柱子,这两种判断的延伸,就是现代篮球规则中的无球撞人和挡拆阻挡的界定。 带球撞人 NBA规则媒体指南》上关于阻挡犯规和带球撞人犯规是这样解释的:“如果防守队员未能进入到一个合法的防守位置(也就是在进攻队员切入到这个位置前占据了这个位置),这时身体接触发生了,将是阻挡犯规。如果防守队员进入到一个合法的位置,进攻队员冲撞防守队员,将是进攻犯规。在上面两种情况中,如果身体接触很轻微,则双方都没有犯规。为了进入到合法的防守位置,防守队员必须使自己的躯体处于进攻队员的正前方。当进攻队员上篮的时候,防守队员必须在进攻队员进行投篮移动之前到达防守位置。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防守队员必须到达位置,留出足够的机会(空间、时间)让进攻队员停止或者转向。如防守队员已经到达位置,这时身体接触发生了,将是进攻犯规。

篮球比赛中如何判断阻挡犯规还是带球撞人

带球撞人和阻挡最通俗的理解就是:

判断哪一方先占据合法的位置:进攻方先占据合法位置,就是防守方的阻挡犯规;防守方先占据合法位置,就是进攻方的带球撞人犯规。

区别带球撞人和阻挡应依据以下四个原则:

1、防有球队员不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2、防守队员必须面对持球的进攻队员;

3、防守可侧移或后撤,允许一脚或双脚瞬间离开地面;

4、身体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带球撞人与阻挡之间的差距非常的模糊,特别是在双方球员高速运动的前提下,裁判往往是凭借一种职业的敏锐吹罚,并非每一次都可以凭借肉眼观察得毫无瑕疵,这也是球场上一旦出现哨响裁判手势为带球撞人或者阻挡的时候,判罚不利的一方球员几乎都会上前和裁判理论几句的原因。

通常裁判的吹罚的根本原则是位置决定一切,通俗来说,谁先占据有利位置,就会产生对于其有利的判罚。当然,所有篮球规则都会判断产生这种情况下,双方球员是否有手臂或者脚步的推搡附加动作,一旦出现这类动作,就会导致不利判罚。此外,在NBA的空间规则中,如果防守方球员挡住进攻方球员行进路线的情况下,应该留给进攻方球员选择改变方向的时间与距离,通常情况下,这个时间与距离的默认为一步的距离。如果防守方球员就位,并且与进攻方球员保持该距离或者该距离以上,依然发生身体碰撞,判断带球撞人;如果防守球员就位的时候,并没有保持合理距离,可以认定阻挡;这两种情况因为当时的攻防两方的球员都在移动,有时候会因为每一个人的视角不同而产生弱小差异,而且,当进攻方球员高速运动的时刻,即便是留有一步空间也因为惯性无法转向或者停止。

而在NBA的三秒区内,有一条半圆弧的线,以上的带球撞人规则,不适用于该弧线靠近底线一侧的身体碰撞行为。为了鼓励进攻和强化联赛的观赏性,联盟认定在该弧线底线一侧的空间发生进攻持球移动的球员与防守球员的身体接触,不会被吹罚带球撞人,换而言之,也就是该区域内只会产生防守阻挡的判罚,但是该规则的适用前提是进攻方球员无恶意的以及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假设进攻方持球球员利用该规则使用有伤害性的动作攻击防守球员,裁判可以用恶意犯规等关于体育道德以及球场安全方面的适用规则吹罚。

篮球裁判的判罚尺度与注意事项(1500字左右)

统一执法尺度,重点落实四大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对合理身体对抗的认识,掌握合理身体对抗的尺度。 通过观摩北京奥运会篮球比赛,尤其是男篮前八名的比赛,使我们真正体会到世界最高水平的篮球比赛中合理的身体对抗。篮球运动发展至今,篮球比赛已经成为有频繁的身体接触与高强度身体对抗的竞技运动。它要求运动员有适应这种身体对抗的体重、力量和多项综合的良好身体素质,来保证比赛更精彩、更激烈、更有悬念。 2004年和2006年国际篮联两次对规则有关的条款进行了修改,“提倡合法的身体对抗,严禁暴力行为,保护合理的防守技术”在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共同努力下,有了较为明显的进步。2008年4月25日、26日国际篮联中央局会议通过的2008年和2010年修改和执行的规则条款仍然是沿着这个思路进行的,旨在进一步完善身体对抗的合理性,提高比赛的观赏性。 从提倡和保护合理身体对抗的理念出发,去研究攻守双方权力平衡的问题,在规则精神允许的范围内,解决提高合理身体对抗程度,要统一以下几点认识: 1.提高认识,改变观念,加强宣传。 奥运会的裁判员是现今世界上最高水平的裁判员,他们对于身体接触和身体对抗的执法和宣判,如果用我们现在的尺度衡量,有较多错、漏判,尤其是漏判较多。但是为什么比赛打的如此精彩、激烈、流畅,有很强的观赏性?吹的犯规也不多,教练员和队员有时也有怨言,但总体是认可的和接受的,这很大程度是对现代篮球比赛的理解与宏观控制场面的能力。有些我们认为的错、漏判(当然也确有真的错、漏判)是他们掌握场面的行为。很好地贯彻裁判员执法的精髓,在临场中体现出规则的精神而不是规则的条文,这才是裁判员执法的最高境界。 现代篮球的技术必须是对抗中的技术,是在频繁的身体接触中完成的技术动作,也就是在攻防中身体躯干(圆柱体)之间的激烈接触和对抗技术。本届奥运会篮球比赛裁判员执法尺度,使我们认识到我国篮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在思想认识上,在提倡和保护合理的身体对抗的实际运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裁判员所掌握的身体接触判罚尺度还是体现得过严,微观的多,宏观的少,妨碍了我国篮球竞技水平的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合理身体对抗的程度,努力提高中国篮球运动竞技水平。 2.中锋抢占位置 中锋抢站位置的身体接触和对抗,只要没有手部大动作的参与,用紧贴、顶、扛、靠、挤的面向或背向的中锋之间的身体接触和对抗,裁判员很少判犯规,进攻队员不依靠灵活的脚步动作,后仰或高抛投篮,很难得分。而教练员和队员也都能接受裁判员所掌握的这种尺度。因此,我国裁判员在掌握中锋抢占位置的身体接触和对抗中的尺度要适度放宽、要理解和提倡,要看对抗动作的全过程而不能只看对抗动作的结果(比如跌倒)。 3.抢篮板球及二次进攻 篮下永远是攻守双方必争之地,多一次篮板,就多一次进攻,多一次前场篮板,就多一次立即得分的机会。奥运会比赛,篮下多人对抗,显的非常拥挤,也异常激烈。尤其抢到前场篮板后的二次进攻,前贴后挤,没有明显的打、拉、推的手部动作,裁判员很少判罚犯规。(1)在篮下抢占有利位置时的挤和扛;(2)在空中抢篮板球时的身体接触有时可能是很激烈的;(3)抢到篮板球后二次投篮、再抢再投的身体接触。在这些方面我国裁判员在掌握的尺度也要适度放宽。 4.攻守双方队员在持球或不持球的移动中抢位、堵位时的身体接触和对抗。 防守持球队员和静止间的非持球队员没有时间和距离的要求,可以并随着进攻队员的移动而提前移动抢占位置,去阻碍进攻队员的动作或路线。但需要判断而提前移动抢占位置。互相抢占位置就有身体接触,攻守双方就要比移动速度,力量,就都会体现在对抗的程度上。在频繁的身体接触和强对抗中,具备良好综合身体素质的运动员就是场上的强者。要看身体接触和对抗的过程,而不单看对抗的结果,规则不同情弱者。因此,必须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认识。 注意几个方面:(1)堵截移动的路线;(2)掩护的过程;(3)夹击;(4)紧逼、贴身、攻击性的防守。 (二)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问题 国际篮联针对是否构成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已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上赛季的录像和统一尺度的要求己规定的非常清楚,北京奥运会上裁判员判罚尺度也完全体现了这一点。身体对抗越激烈,可能产生的非技术动作的犯现就会越多,因此,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就必须严惩这些违反体育道德及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提倡合理的身体对抗,保护合法的防守技术,严惩不道德行为”将是本赛季和今后裁判员应遵循的理念,关键是贯彻落实。 2006年国际篮联针对是否构成违反体育道德犯规讲了四个条件: (1)是否是正常的篮球动作? (2)是否在努力抢球? (3)接触是否从球侧这边发生? (4)接触是否过分? 2008年又增加了新的解释,“如果在防守球员和对方球篮之间不再有对方球员,防守队员从对方球员的身后或者侧面与对方球员发生接触以阻止快攻,这些都会被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 比赛中,经常需要被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动作有以下几类: (1)故意破坏快攻。 (2)对投篮队员过分地打、拉、抱和推背。 (3)肘击。 (4)被投篮队员作假动作骗跳起后,有报复性的连打带压过份的动作。 (5)不是正常的篮球竞技的过份动作。 (6)掷球入界时,球还在裁判员手中或者掷界外球队员可处理球时,此时场上的防守队员对掷界外球队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的犯规。因为防守队员明显没有努力去打球,通过不让比赛计时钟再次开启而获得违犯运动精神的利益,应不给予警告立即宣判违犯体育道德犯规(2008年国际篮联规则解释)。 (7)腿部绊人。 注意:在与外援的身体对抗中,国内队员往往不占优势,个别队员就用坏动作、小动作、伤人动作来达到目的。这是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裁判员要对此类行为的苗头,加强观察和教育,抓住第一动作同时,注意报复动作与多起犯规的连续发生。 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按照国际篮联规定的条款、标准去衡量,去把握尺度,根据对比赛的理解去处理。关键是以“合理”为基础,冷静,公正,敢于宣判。运动员对自己的动作心里非常清楚,裁判员没必要多费口舌,必须严罚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 掌握好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尺度是提倡合理身体对抗的保障。裁判员要重视相互间的配合,对判罚违反体育道德犯规的尺度要全场一致。 3、技术犯规 (1)队员过分地挥动肘部(无接触)应判技术犯规。 提倡合理的身体接触和对抗的同时,要避免减少场上暴力行为,在有暴力倾向时就要采取措施加以制止。队员过分地挥动肘部(无接触)也要被判技术犯规,就是对可能产生暴力行为的一种预防和警告。利用挥肘清除出足够的空间来旋转,传球或者运球,虽然挥肘没有接触到对方,但已威胁到对方的安全,应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同时要看当时的情况,如威胁不大也可以先警告。周围根本没有队员,也可以不理。要注意“过分的”这个用词。裁判员一定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及时、合理、实事求是地处理。 (2)当队员利用假摔伪造一次对方犯规,企图获得不公平的利益或者制造观众对裁判的不满,这是一种违反运动精神的行为。 举例:进攻队员正冲向球篮,此时防守队员在没有任何身体接触或者可以忽略的身体接触,倒在地板上;或者有一定程度的身体接触但并不构成犯规时而故意做出表演性的摔倒。此前对于该行为的警告已经通过该队的教练传达给了该队的队员。 这种行为是明显违犯运动精神和破坏比赛流畅进行的,应被宣判一次技术犯规(2008国际篮联规则解释)。 (3)对裁判员宣判不满的过分言论和行为,煽动观众、制造事端的言论和行为。 (4)辱骂对手,挑逗对方外援引起矛盾的言论和行为。 (5)球队席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的言论和行为。 注意:警告必须在球停止比赛期间,裁判员正式通知该队教练员。要让全场都知道裁判员在进行警告。如该队队员再有类似行为,立即判罚。 4、场上管理 成熟的职业联赛需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纪律条令来保障。 (1)裁判员的临场宣判,是最终宣判。只有裁判员本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改变或更正自己的宣判。对裁判员的临场宣判,不能质疑。 (2)教练员无权和裁判员讲话,只有要求暂停和球期间到记录台有礼貌地询问比赛时间、比分、暂停次数、犯规次数等信息的权利。比赛现场不承认“领队”的职称,球队席由教练员全权管理,球队席人员发生所有的问题都由教练员负责。 (3)队长有权在球期间有礼貌地与裁判员讲话,询问技术性问题,但不能质询有关宣判的问题。 (4)队员只有认真打球的权力。 (5)暂停期间的管理:暂停50秒结束的信号发出以后,教练员要主动停止讲话,让队员回到场地,否则,裁判员将提醒队员马上进场。如不听提醒,裁判员将警告、判罚一次暂停;如该队已无暂停机会,将判罚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6)延误比赛、拒绝比赛,宣判弃权的概念。 ①到达比赛开始时间后15分钟不足5人上场比赛; ②其行为阻碍了比赛进行(没有时限规定); ③主裁判员通知比赛后仍拒绝比赛(没有时限规定)。 符合以上3条其中一条,即可宣判该队弃权,判该队0:20负,本场比赛积0分

求裁判在表示球员犯规时做的动作及含义(篮球)

1.得一分的手势:右手食指举起,注意从手腕向下弯曲一次。

2。得二分的手势:右手食指和中指举起,注意从手腕向下弯曲一次。

3。三分试投的手势:右手的同时举起拇指,食指,中指。

4。三分投篮成功即三分有效的手势为:左右手同时示意三分

5。取消得分,取消比赛的手势是:双手在身前交叉一次。

二、篮球比赛时间法则

1。记时开始的手势:手向下劈下。

2。犯规停止记时的手势为:一手握拳在上,一手平伸在下.

3。停止记时的手势为:一手上举,四指并拢。

4。30秒复位的手势为:一手举起,伸出食指,手转一圈。

5。30秒违例的手势是:一手举起,手腕弯下,点击肩膀。

6。3秒违例的动作是:三只手指指向队员。

7。5秒违例的手势是:伸出五指。

8。十秒违例的动作是:伸出双手。

9。暂停的手势为:一手张开,一手食指接触掌心。

三、篮球比赛号码:

1。显示5和5以下号码的方式:右手手指记数,左手自然垂下。注意手指记数方式:先伸食指(1),再食指+中指(2),再拇指+食指+中指(3)……下图为表示5号图:

2。显示5号以上10号以下(包括10号)的方法:右手张开5指,左手再张开所要余下手指数。

下图为8号:

下图为10号:

篮球裁判手势图之四:违例

四、篮球比赛违例:

1。带球走:

2。携带球:

3。两次运球:

4。故意脚球:

5。球回后场:

五、篮球比赛犯规:

1。非法用手:

2。拉人:

3。阻挡.

4。进攻方撞人:

5。推人:

6。过分挥肘:

7。双方犯规:

8。技术犯规

9。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10。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六、篮球裁判其他手势:

1。一次罚球:

2。两次罚球:

3。三次罚球:

4。跳球(即争球):

5。替换(即换人):

6。招呼上场

7。攻方犯规时发球的方向指示:

8。常规发球方向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