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运动员的工资-奥运会运动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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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奥运国家奖励什么

2.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吃住是免费的吗?

3.一般运动员拿个奥运冠军能有多少奖金?

4.运动员退役后有工资吗

奥运国家奖励什么

奥运会运动员的工资-奥运会运动员待遇

法律分析:奥运会获得奥运冠军的中国选手,国家肯定是会发放奖金的,而奖金金额在20-50万元左右。但具体还要看国家体育总局的安排,因为每年都有在调整。

法律依据:《国家队运动员有奖比赛奖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奥运项目国家队运动员参加有奖比赛获得奖金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一)属于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的,可提取奖金总额的60%奖励获奖运动员本人、培养获奖运动员的国家队有关教练员和长期随队的有关人员;30%留作全国单项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单项协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获奖运动员所在的地方输送(注册)单位、陪练运动员等;10%捐赠给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保障基金。(二)属于集体球类项目的,可提取奖金总额的70%奖励获奖运动员本人、培养获奖运动员的国家队有关教练员和长期随队的有关人员;20%留作单项协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获奖运动员所在的地方输送单位、陪练运动员等;10%捐赠给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保障基金。

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吃住是免费的吗?

法律分析:国际惯例,只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伙食住宿,全部免费,吃住全在奥运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八条 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一般运动员拿个奥运冠军能有多少奖金?

雅典奥运会己经落幕,中国代表团的表现令国人十分振奋,取得了32枚金牌的骄人成绩,超越俄罗斯位居金牌榜的次席。

国家体育总局在出征之前就已经明确了对运动员的奖励:金牌20万元人民币,银牌12万元人民币,铜牌8万元人民币(免税)。

随着奥运会的金牌争夺日益激烈,各个项目金牌的含金量也有着明显区别,像罗雪娟的100米蛙泳金牌,刘翔和邢慧娜的两枚田径重量级金牌,李婷/孙甜甜的女子网球双打金牌,以及孟关良/杨文军的首枚奥运水上项目金牌,这些都是取得中国奥运代表团历史性突破的项目,这样的金牌对整个中国代表团的意义特别重大,因此,重奖这些为国家取得巨大荣誉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也在情理之中。中国代表团副团长段世杰对此曾公开表态:“国家将会重奖夺取具有开拓性、旗帜性意义的奥运金牌选手,这类金牌由点及面,等于打开了一个新的奥运金牌增长点,也势必鼓舞更多非优势项目奋发崛起,因此对罗雪娟、李婷、孙甜甜这样的选手就是要重奖,如果刘翔能拿110米栏金牌,就算奖励100万人民币也不为过,不怕奖得人眼红!”

除了国家的奖励之外,运动员所在各省市也会嘉奖为祖国和家乡取得荣誉的中国健儿们。比如广东省方面为奥运冠军开出的奖金是25万元人民币,四川奖励金牌选手50万元人民币,陕西省开出的金牌奖金是100万元人民币,云南更是给予150万元人民币的重奖,而上海市为了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分别为,金牌50万元人民币,个人夺得两枚金牌,奖金将为120万元人民币,获得三枚金牌的运动员,奖金为180万元人民币等等。

另外,从年洛杉矶奥运会开始,“霍英东体育基金”每届奥运会都重奖中国奥运健儿,雅典奥运会金牌得主将每人奖励一枚重一公斤的纯金金牌和8万美元。

当然,一个奥运冠军最后的总收入还远远不止这些,因为国内一些知名企业、公司以及部分爱国商人纷纷表示要单独奖励为国争光的金牌选手。另外,很多企业还决定用奥运冠军做自己的形象代言人或者请他们拍广告等等。像刘翔这次获110米栏冠军后,回国之后各方面的收入加起来将会高达500万元人民币,获得这样的巨额收入完全只因为一枚珍贵的奥运金牌。

运动员退役后有工资吗

有工资。

一、国家运动员退役后还可以领取工资。国际级运动健将每年10000元,国家级运动健将每年8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每年6000元,未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退役运动员每年5000元。

二、根据人事部、国家体委人薪发[1994]12号文的规定:"运动员退役后,改按新调入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原则上按调入单位新定的职务或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其工资待遇。

运动员退役不等于退休,并不是说一个优秀的运动员退役了就不工作了,跑去找地方躺着养老了。这些退役的运动员们,有着丰富的参赛经验,知道哪个项目该怎么训练,这都是非常宝贵的知识,许多大学对于优秀运动员都是抢着要的。

虽然现役的运动员们会有各种津贴,但对于大多数运动员来说,退役之后是没有工资这一说的,很多没有出成绩的运动员,最终的结果就是转行去其他的行业,处境不算是很好。少部分顶尖的运动员,有没有退役工资也完全不是大问题,拿到一个奥运金牌各种奖励基本上就超过一百万了,如果有代言找上门,那完全就不是几百万能刹住的了。

国际级运动健将每年10000元,国家级运动健将每年8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每年6000元,未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退役运动员每年5000元。另外还有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金:其标准为:奥运会冠军5000元,世界锦标赛冠军、世界杯赛冠军及登上世界第一高峰顶峰的运动员4000元。

退役运动员工资评定

(一)凡列入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的运动员以及1993年以后入队的运动员,退役分配的工作后,均按本规定重新评定工资。

(二)分配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下列办法评定工资:

1、运龄满3年以上的,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等级,以下简称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2档;对获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和非奥运会项目世界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3档;对获奥运会和奥运会项目世界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4档。

2、评定职务工资时,职务工资已到所任职务工资标准最高一档的,可按该工资标准最高一档与下一档的差额增加。

3、运动员的成绩津贴(不含世界冠军),按不同比例予以保留。保留津贴,在以后增加工资时,按增资的半个档(级)差予以冲销,冲销不完的继续保留。

(1)成绩津贴189元及以下的,保留30%;

(2)成绩津贴190元至279元的,保留40%;

(3)成绩津贴280元至359元的,保留50%;

(4)成绩津贴360元至600元的,保留60%;

4、对于奥运会冠军和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按上述办法评定工资后,若其原体育津贴(体育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之和,下同)比所评定的工资高,高出部分全部保留;对于非奥运会项目冠军,按上述办法评定工资后,若其原体育津贴比所评定的工资高,高出部分保留80%。保留津贴不予冲销。

(三)退役运动员分配到企业工作的,执行企业的工资制度,其工资待迂由调入企业重新确定,便新确定的原则是:按其新任的工作岗位(职务),参考本人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对获得世界冠军的,一般不低于本人在队期间的体育津贴水平。

(四)对在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突了成绩并获得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的运动员发给突出贡献津贴。其中奥运会冠军,每人每月100元;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每人每月80元;非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每人每月50元。突出贡献津贴经国家体委批准后,从批准的下月起终身享受。运动员退役后,其突出贡献津贴由调入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运动员退役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条

一、发放范围市体委系统所属优秀运动队(包括市体委下放到区、县体委的优秀运动队)的正式运动员,退役时均发给一次性退役费。

二、退役费基数

1.运动年龄不足三个月的不发退役费,运动年龄满三个月不足六个月的,发给50元退役费;运动年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退役费基数为100元;运动年龄满一年不满二年的,退役费基数为200元;运动年龄满二年不满三年的,退役费基数为300元。

2.运动员运动年龄虽然不满三年,但在全国青少年比赛,甲、乙级联赛等全国性的比赛中,取得获奖名次的,退役费基数按300元计发。